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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山区:“五个强化”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落地生根”


2018-01-02 14:29 来源:蚌山区纪检监察网  

全省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蚌山区各相关部门树牢“四个意识”,在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思想教育等方面狠抓落实,扎实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确保高效完成试点任务。截至1226日,圆满了完成区监察委员会人员转隶及挂牌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进。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认真履行“施工队长”职责,5次召开专题会议,就推进改革试点各项工作进行详细分工,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各“施工队员”的责任,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强化责任担当,挂图作战。区纪委书记甘当“施工队员”,带头摸底调研,紧盯涉改部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干部配备等关键环节。抽调了12名人成立5个工作组,起草制定了《蚌山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蚌山区监察委员会转隶组建工作方案》,列出任务清单,将工作任务明确到人、时间节点明确到天,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各个环节不偏向、不走样。
    强化思想引导,平稳转隶。采取“集中谈、重点谈、专门谈”等方式,全面摸清区检察院转隶部门的机构设置、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等底数。区纪委、区检察院共同做好转隶范围内全体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转隶干部谈心谈话,把改革的重大意义讲清楚,把改革的政策和要求讲清楚,把干部的思想动态摸清楚,把干部对改革的期望掌握清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确保干部自觉服从改革大局,为转隶人员平稳推进、工作无缝衔接夯实基础。
    强化审核把关,纯洁队伍。严把转隶人员入口关,特别是政治关、廉洁关。区委组织部、区纪委成立考察组,制定《区检察院涉改部门转隶人员考察方案》,逐一调阅审核涉改人员干部档案,核查涉改部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听取廉洁自律情况。会同驻检察院纪检组等部门,充分了解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进行廉政意见把关,对不适合到纪委、监委工作的不予转隶,确保队伍纯洁性。目前,8名转隶人员全部履新到岗。
    强化线索移交,无缝衔接。改革试点期间办案安全工作,确保办案安全“零事故”。区检察院反贪、反渎等科室,对在办的案件、线索进行了全面梳理排查,对应移交的案件、线索的案卷资料等进行全面清理、登记造册,按程序移交线索6件到区纪委案管室。下一步将组织案例调查、案件审理、宪法、党纪党规等方面为期3个月的大讲堂、大练兵活动,加强工作交流,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既相对分开又有序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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