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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山区:纪检监察干部热议《监察法》审议通过


2018-03-20 17:07 来源:蚌山区纪检监察网  


        “振奋人心,《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终于审议通过了!”
       今天上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审议通过后,引发蚌山区纪委监察委全体干部热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监察职能、权限、程序等作出了严格规定,是监察机关严格依法开展工作的基础,使我们的反腐工作走上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通过制度设计,补齐了行政监察范围过窄的短板,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行监察全覆盖,真正把所有公权力都关进制度笼子。”该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乔华茂感慨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我们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也是很多的,有上级的监督、同级党委的监督、人大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司法的监督、群众的监督,这些都进一步要求我们打铁还需自身硬,强化自身纪律建设。”区纪委常委陈秀景这样说到。
      “作为基层纪检干部,一定要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自觉在学纪学法上狠下工夫,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精神,全面、准确把握每个章节、每条规定的精髓和内涵,努力把党纪国法内化为信仰追求,外化为想问题、办事情、抓工作的行为习惯,成为既懂党纪又懂法律的‘行家里手’”。该区纪委审理室转隶干部赵红光谈到。
      “今天是值得纪念的一天,不管是在办公室还是在工作微信群,都可以看到听到大家你一句我一句地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我们已完全进入了监察体制改革的状态中,工作思维和思路正在快速转变。”该区纪委常委柏山感叹到。
       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一致认为,“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的基础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审议通过,国家监察委员会组建,都是我国反腐败历史上的里程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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