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法颁布实施后,区纪委监委把学深悟透用实监察法作为提升监察干部监督执纪、能力建设的重要任务,通过安排业务培训、以案代训、监督管理等形式,不断加强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促进全面融合,构建高效、务实、有力的监督机制。 业务培训提能力。区纪委监委要求纪检干部学深、学透、用熟《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通过集中授课、现场问答、组织研讨等形式,对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制度、线索受理和处置流程和纪法衔接等课程进行了为期2轮的系统培训,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和个人能力。 完善内控强作风。建立各科室负责人周例会汇报制度,实行首问负责制,确保工作保质保量。同时,建立机关效能督查制度,由党风室牵头,定期对机关各科室的效能指示牌、卫生环境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在纪检QQ群通报整改。 严格管理抓落实。依据《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强化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和严格管理,切实防止“灯下黑”。对7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集体约谈。同时,通过聘请“两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广泛征集意见59条并及时整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聚焦主业重实效。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促进纪委监委人员思想、工作融合,将监督力量向执纪一线倾斜,监督执纪人员占比66.6%。选派9名干部参与上级执纪审查调查,提升监督实效,今年1-5月,共立案1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4人,其中开除党籍2人,挽回经济损失36.9万元、移送司法机关1件。(蚌山区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