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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出台意见推动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


2018-07-03 15:48 来源:蚌山区纪检监察网  

日前,中共蚌埠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和市文明办联合下发《关于全市党员干部带头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的指导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的重要部署,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发挥广大党员干部在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中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

《意见》就在婚丧喜庆事宜中移风易俗、弘扬新风提出9条具体举措。党员干部本人或子女婚娶,不得大操大办,不得通知下属、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参加及变相收受礼金,严禁使用公款公车等公共资源;要带头孝老敬老,厚养薄葬,不大摆宴席,不违规收受礼金,文明祭奠;要带头提倡喜事小办,或者不办;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应尚俭戒奢,杜绝比阔炫富、铺张浪费;要带头不收贺礼、简办或不办酒席;带头摒弃低俗庸俗媚俗行为,杜绝各类封建迷信活动;自觉严守纪律规矩,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及时主动报备;带头讲文明、树新风,勇于同不良风气作斗争;带头培养高尚情趣,健康生活。

《意见》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以良好形象影响带动群众,以实际行动抵制不良风气,以榜样力量引领新风正气。各级各部门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程中,要把弘扬时代新风摆在突出位置,推动乡风民风美起来、人居环境美起来、文化生活美起来,不断深化美丽乡村建设。

此外,全市各级新闻媒体将广泛宣传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的典型事迹和鲜活经验,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舆论监督,适时曝光炫富摆阔现象、伤风败俗行为,激浊扬清、抑恶扬善,把不良风气贬下去,把新风正气树起来。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落实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形成纪律的硬约束,并积极探索将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以更好推动党员干部做移风易俗的垂范者,推动良好社风民风成风化俗。”蚌埠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蚌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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