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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蚌山区卫生计生委党委
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专项巡察
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8-10-30 10:32 来源:蚌山区纪检监察网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3月13日至4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委进行了专项巡察。6月13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专项巡察进行了意见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周密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一)成立组织,强化责任。委党委把做好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高度重视市委第四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带头抓好自身整改,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委党委书记、主任庞国松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委属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
   (二)制定方案,细化措施。以巡察问题整改为契机,结合“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坚持“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统筹兼顾、积极整改”的原则,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经过集体研究,于7月11日印发了《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8个方面,11个问题进行责任分解,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细化37项整改措施,做到整改方案具体、整改措施细致、整改方法得当、整改时限明确。
    (三)分类实施,扎实整改。委党委4次召开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会,听取各责任部门整改工作汇报,共同研究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对涉及面广、比较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细化措施,强力推进,尽早整改到位;并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得力措施逐步解决。经过近两个月的共同努力,截止目前,已完成整改措施34项,基本完成3项,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标本兼治,巩固成果。坚持标本兼治,着眼长远长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同时,及时认真总结整改经验,把好的经验固化形成制度,研究制定科学合理、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常抓不懈,巩固好整改成果,使整改成为查漏补缺、完善提升的过程,使各项工作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营造卫生计生系统上下积极进取、担当作为、敬业奉献、务实为民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二、全面推进,扎实开展巡察整改落实工作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修订完善并下发了《蚌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蚌山卫发〔2018〕22号)文件,明确了党委会议事的内容范围、议事形式、议事程序和议事纪律。规范了党委会议记录格式,坚决杜绝以行政业务会议代替党委会的现象发生。(2)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决策,并以表决形式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切实加强和改进了委党委工作,规范领导集体的决策行为,实现党委集体领导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决定的贯彻落实。
   2.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区委、区政府下发了《关于调整蚌山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蚌山办〔2018〕15号)和《关于印发蚌山区医保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蚌山政〔2018〕4号)文件,明确了由区委书记、区长任主任的双主任工作机制,委员会设办公室,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任医改办主任,减少了协调难度,提高了决策效率,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一出台,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不断改进学习方法,注重联系实际学、根据需要学、围绕工作学、盯着问题学,深刻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精神实质,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3)加强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的业务指导,各基层医疗机构均修订和完善了内部绩效考核办法及奖励基金的分配方案,规范了奖励基金的发放。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党委抓意识形态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在制定《蚌山区卫计委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之一,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2)制定了《蚌山区卫生计生宣传工作要点》、《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方案》、《蚌山区卫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新闻宣传与政务信息工作实施方案》,并于2018年7月11日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讨论通过《“共筑同心圆  红心永向党”意识形态主题活动方案》,增强意识形态责任感,弘扬卫生计生正能量。(3)制定下发《蚌山区卫生计生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明确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委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组成,根据学习需要可以适当吸收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基层单位主要党政主要负责人和中层以上干部参加。(4)党委委员定期对所联系党支部开展督查并形成督查记录,引导干部职工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深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2018年8月1日委党委组织卫计系统全体党员及所属二级机构党政负责人开展集中学习,并邀请市委党校许如宝教授作专题报告会。(2)2018年5月18日举办党建工作业务培训班,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党建业务培训,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主题党日活动;各党支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组织生活,采取支部学习日、主题活动、上党课、专题报告会、研讨交流、党员活动日、红色教育和实践锻炼相结合方式,丰富形式,强化效果,提高积极性,增加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3)规范各支部党员发展程序,建立了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并做好培训和学习工作,培养了1名建党积极分子和1名发展对象。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1.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2018年8月7日委党委组织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所属医疗卫生机构“两代表一委员”共17人参会,收集问题及建议14条,为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奠定了基础。(2)班子成员间开展谈心谈话,交换意见,为撰写提纲,自我剖析指明方向。真正做到自我批评要触及内心,勇于揭短亮丑,相互批评要实事求是出以公心,做到响锣重敲,红脸出汗,解决克服老好人思想。(3)班子成员结合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主题,围绕六聚焦六整肃,以鲁炜案件为反面教材,联系我省发生的陈、杨、周等案件以及我市卫计系统李、赵等案件,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全面对照、深刻反思,主动征求意见,广泛谈心谈话,找准了问题症结,确定了去病药方(4)抓住关键环节,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力解决实际问题,针对民主生活会梳理出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明确每一项内容的整改目标、整改时限等,增强整改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整改落实情况定期通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努力把班子建设成团结务实、战斗力强的优秀班子。
    2.组织生活会走过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严明组织生活制度,各班子成员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2018年均已参加11次,自觉践行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纪律性。(2)坚持党委委员到联系单位讲党课制度,2018年均已到所联系支部上了一次党课。(3)创新组织生活方式,变单一为多样,变静态为动态,变灌输为互动。委党委下发了《关于开展纪念建党97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蚌山卫发〔2018〕15号)文件,要求各支部开展“五个一”活动,多措并举,提高党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确保活动效果。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规范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强化法制意识,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强化政策和纪律意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确保党的方针、路线能够正确实施,以优良的工作作风和崭新的工作姿态投入各项工作中去。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杜绝违规问题的发生。针对区疾控中心费用报销不规范问题,区纪委于2017年8月23日给予其主要负责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规范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关于印发蚌山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报销范围和报销手续,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得到有效落实,杜绝违规问题的发生,并定期开展督查活动。(3)落实《蚌山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收支结余分配制度,并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月报送财务报表加大监督力度。针对天桥中心违规给职工多发放奖金的问题,我委于2017年12月8日给予其主要负责人行政记过处分,对超出规定标准发放的奖金给予收缴。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的问题。
    日常监督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成立纪律检查监督领导小组,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随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2)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明确监督职责,建立健全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责任,抓好《问责条例》及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委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监督。(3)进一步完善了《群众投诉举报处理制度》,提高案件受理质量和效率,确保举报案件件件有落实。(4)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旗帜鲜明,支持区纪委派驻纪检组查信办案。(5)2018年6月26日委党委组织委属二级机构党员干部46人赴蚌埠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定期通报省市区及系统内典型案例。
  (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的问题。
   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完善制度,确保每年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四次以上,并做好会议记录和会后落实工作。(2)制定了《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将具体任务逐一分解到班子成员和分管科室。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二级机构负责人层层签订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到每个具体责任人。(3)组织开展“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温党纪条规、专题研讨、撰写心得、专家讲座、谈心谈话、中心组学习、警示教育、红色教育、查摆问题等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4)强化考核,建立考核机制,每半年一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在全系统进行通报。(5)建立谈心谈话制度,实现全覆盖。党委成员之间、党委成员与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支部委员与普通党员要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针对性的解决干部职工工作上、思想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每半年至少谈话一次。(6)建立台账,严格管理,党委主要负责人负责督查党委成员谈话落实情况,党委成员负责督查分管的二级单位谈话落实情况。
   (七)关于巡察整改情况。
   落实巡察整改不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已将蚌山区医院的固定资产全部移交至青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封存区医院财政账户(暂保留聘用人员社保支付)。(2)区政府积极与市人社局协调,已将原区医院63名退休职工社保账户调整至青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账户。(3)加强市三院与青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紧密型医联体建设,目前综合业务大楼已完成改造提升并已投入使用。区政府分别于7月20日和7月24日与市三院协调解决原区医院临时聘用人员由医联体医院重新聘用上岗问题,已初步达成共识。待原区医院临时聘用人员重新聘用上岗后,申请取消区医院财政账户,停止运营。
   (八)行业领域的突出问题。
    行政审批不严格,潜在隐患多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巡察发现有3家医疗机构注册不合规问题,我委已进行专项检查核对,纠正了个别执业医生同时注册执业的情况,医护人员数量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已补齐医护人员数量。责成分管领导作出书面检查,对负责审核材料工作人员给予调离工作岗位退回原单位的处理决定。(2)针对审批发放卫生许可证普遍存在申请材料提供不全和不规范的情况,采取电话通知、日常监督、年度审验等方式,对不符合审批要求的商户逐一进行审核,严格按照许可设置规范补齐申请材料,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收回或者吊销卫生许可证。同时加强日常监督,对违法从事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商户进行查处。(3)设置行政审批窗口,行政许可一律采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形式,严格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机构许可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卫医秘〔2016〕171号)文件要求,进行规范许可。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办理行政审批流程图及设置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格式文本等内容制成办证流程图,通过政务公开网站,统一向社会公示,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项目的动态管理,为办证相对人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落实便民措施。(4)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相继建立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5)成立行政审批审核小组,对行政审批进行严格把关。
   三、传递压力,以巡察整改落实今后各项工作
    (一)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根本政治责任,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进一步把党建工作抓深抓实抓具体,把严纪律守规矩摆在重要位置,坚持和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深入分析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长效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监督、党员干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三)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巩固和扩大整改效果,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后续工作。盯紧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扭住不松懈,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常抓不懈、综合治理,使整改工作经得起实践的检验。
   (四)切实加强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坚持不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规范化制度化,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全区卫生计生事业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2-2077294,邮箱:bsqwsj@126.com

                                                                                                                                                             2018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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