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2日至2019年1月2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文化和旅游局(原区文广旅游局)党组和区文化馆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常规巡察,3月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市、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局工作人员安莉、葛朝坤、李爱娇、顾利、史颖、孙广超、王蕊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项整改工作的具体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将整改工作作为党组、党支部重要议题,每月专题研究部署,强化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发挥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
二是抓实责任分解。经多次完善,形成了局党组《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领导班子主动辨析问题,各分管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形成全局一盘棋,共同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具体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1)党组履职不全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局党组“把方向、谋大局、抓落实”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党组议事规则,理顺工作程序。二是依据“三重一大”的范围,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的标准,严格执行组织程序,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2019年1月21日,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局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团拜会经费以及花鼓灯嘉年华项目审计工作的委托招标事宜。二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确保记录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三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预算管理,制定并落实财务管理制度、收支业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财政预算执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
(2)党组工作不规范,会议记录保存不全。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4月19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全面学习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并转发学习《蚌埠市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全程纪实管理办法》,充分认识到会议记录的重要性,做好党组织的会议记录工作。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二是建立了并严格执行党组书记责任制,定期检查党组会议记录本,防止问题出现反复。三是严格执行内部资料保管制度,局工作人员郑文怡对会议记录本进行保管,不得损毁、涂改、随意借阅。
(3)党组对局机关党支部工作指导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组织生活质量,规范执行“三会一课”,全面加强机关支部标准化建设,持续重点抓好“1+4”工作法。二是强化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2019年5月6日,支部成员参加蚌埠市机关基层党建工作专题培训班,推动支部成员学党务、懂党务,组织生活操作流程和规范化的要求。三是2019年3月22日,党组领导马祥健参加局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并全程参与指导。
2.党内民主生活不严实。
(1)如党组开展的“讲重作”民主生活会标准不严,党组开展的“讲严立”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材料存在文字抄袭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2月22日,局党组召开了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亲自审核会议材料和班子成员发言提纲,会前广泛征求意见,相互谈心谈话,听取意见,指导不足。二是对前期存在民主生活会材料文字抄袭的党组班子成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进行警示约谈。三是开展自查自纠,将专题学习抄袭问题纳入抄袭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中。四是着力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党组书记实行全过程把关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而不实。
(1)意识形态工作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12月21日,召开局党组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研究部署,组织全局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会议文件精神。每半年开展一次分析研判和通报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情况。二是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向上级党委汇报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三是加强对乡街文化阵地建设的管理,开展了“我们的节日”“月读传习”“建国70周年”等丰富多彩的系列文化活动20余场、“送戏下乡”12场,并积极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2)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游商地摊从事出版物经营行为管理的通知》,细化工作,落实责任。二是2018年12月21日开展了意识形态工作培训,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和能力素质。三是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力度,对招聘的5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进行重新分工,已专职专用。
(3)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发挥作用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4月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主要领导带领局工作人员会同区委组织部,调研村党群服务中心和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基础设施配置情况,推动基层文化阵地建设。二是依托党群服务中心,丰富完善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解决阵地建设的问题。三是招聘40名公共文化协管员,解决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无人管”的问题。四是建立并出台了《2019年蚌山区基层文化工作人员队伍培训计划》,并于2019年4月底,组织了蚌山区文化站长业务培训和蚌山区公共文化协管员岗前培训,提高基层文化工作人员服务水平。
2.专题教育活动开展不扎实。
( 1)开展“讲重作”、“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活动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3月4日在全局开展了“新时代新担当大讨论”专题研讨会,严格落实方案要求,将专题活动深入到工作中。二是扎实推进“严强转”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新时代新担当大讨论”活动,严格落实方案要求,坚持并强化督导检查。三是开展了蚌山区文化和旅游局专题警示教育知识测试,全局党员平均分90分,通过在线答题、纸质测试推动学习教育深入开展。
(2)局党组“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活动材料存在抄袭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对存在民主生活会材料文字抄袭的党组班子成员提出严肃批评,并进行警示约谈。二是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将专题警示教育相关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杜绝材料虚假、抄袭现象。三是结合正在开展的“严强转”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新时代新担当大讨论”活动,建立了严格的材料审核机制,上报的材料需经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审核。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不严实。
(1)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了《蚌山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规范选举程序。
(2)党支部存在党费缴纳不及时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史颖同志负责全局党费收缴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贯彻<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实施细则》的规定,主动在每个季度末25日前,足额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并及时将党费的收缴情况进行登记并公示。二是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依据《安徽省贯彻<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实施细则》规定进行处理。
2.区文化馆专业干部队伍建设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已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区文化馆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由区委区政府等有关部门,按照会议研究要求抓好落实。二是加强了文化馆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积极参加了蚌山区组织的蚌山区文化站长业务培训会以及组织开展文化馆培训工作。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工作作风不实,深入基层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4月26日,组织全局人员认真学习《中共蚌山区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坚决转变工作作风,改变重痕迹、轻实效的形式主义作风。二是安排部署工作任务时,结合实际、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强力推进。三是积极深入一线、深入基层文化服务中心,2019年4月党组书记和局相关人员,对区文化服务中心、旅游厕所和景区进行调查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认真倾听基层的心声,对于提出的问题,能够解决的立即解决。四是针对基层文化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已出台《2019年蚌山区基层文化工作人员队伍培训计划》,并于2019年4月底召开了基础文化工作人员培训会。
2.工作创新不够,文化惠民工程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宣传设计制作民生工程宣传画,在各村、社区张贴,提高群众知晓度,增强惠民效果。二做好本年度书屋书籍采购工作。组织各农家书屋开展阅读、征文等文化活动,做好民生工程的宣传报道工作,在各宣传媒体全年不少于12次。三是指导并督促乡文化协管员做好文化惠民工作,并督促文化协管员组织群众参与电影放映、送戏下乡等活动,加强文化惠民工程宣传,并将其纳入文化协管员年度绩效考核。
3.执行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4月26日,组织全局学习了《中共蚌山区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实施细则》文件精神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建立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二是加强领导干部婚丧嫁娶等规定的提醒,督促严格遵照执行。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警示教育打折扣,“四种形态”有效运用不充分。
(1)用“典型案例”开展纪律教育不到位。
整改情况:提高政治站位,高度认识警示教育的重要意义,2019年4月26日、5月27日,召开全局会议,学习《关于转发四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通报的通知》和警示教育片《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并举一反三认真查找本单位存在的廉政风险,增强法纪意识,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
(2)谈心谈话制度运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发挥沟通、教育、提醒、警示作用。2019年2月21日,开展局谈心谈话,共谈心谈话9次。对谈心谈话制度的落实情况指导检查,坚决杜绝“走过场、搞形式”的现象,认真做好谈话记录。二是2019年5月6日,根据巡察整改发现的问题,对民主生活会材料抄袭的同志进行警示约谈。
2.执行财经纪律不严。
(1)报销手续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完善的报账制度,严格报销手续,按照先审核后审批的原则,拒绝受理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对记载不清楚、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二是加强了财务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2019年上半年已组织局财务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2018年度政府财务报告培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报培训、资产月报培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培训等。
(2)劳务费发放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财务制度。本年度相关的文艺演出、各类活动劳务费已严格按照现金打卡发放管理规定,不折不扣的按照上级规定执行,劳务费发放明确到个人,制定发放明细表,有特殊情况附注情况说明,保障经费使用真实性、完整性。二是2019年上半年已组织局财务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2018年度政府财务报告培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报培训、资产月报培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培训等。
(3)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2019年4月初,已对局机关以及文化馆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并已录入固定资产系统,保证资产完全、完整性。二是每月5日前,向区财政局上报固定资产月报。并严格遵守固定资产配置程序,及时申请、购置,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要求入固定资产台账。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蚌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2019年4月9日,利用党组学习会组织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章纪律。严格按照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文件要求开展工作,每年不少于四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并已在2019年4月9日召开党风廉政大会。结合党建工作督查等对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检查,并对问题整改进行督导。二是理清“责任清单”,进一步落实党组书记主体责任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做到业务工作与党的建设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完善党组成员岗位职责、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党建工作检查考核等三项制度,认真查找不足和问题,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2.党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进一步落实党组书记主体责任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做到业务工作与党的建设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完善党组成员岗位职责、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党建工作检查考核等三项制度。
3.党组开展述职述廉工作不严肃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对领导班子2015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出现的错误及抄袭现象提出批评。二是建立了严格的材料审核机制,上报的材料需经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审核。三是根据上级要求做好2018年度述职述廉工作。
4.大额商品和服务采购未按照规定询价。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工程询价工作,遵守工程询价规定程序要求,合理预算,认真操作,既要减少不必要的资金支出,又要保证工程质量,还有加强对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确保工程按时、优质、安全完成。二是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皖采商城内包含的商品,通过皖采商城采购,如皖采商城不包含的商品,通过线下采购。采购商品超过5000元,实施询价采购,超过1万元按照招标方式采购。三是局党组将“党风廉政建设”放在重要地位,加强学习,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广泛征求意见,集体讨论,集体决议,公开透明。
5.区文化馆财务管控机制不健全,廉政风险防范不够。(1)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整改情况:利用局务会,宣读学习内部控制制度,并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做好内部控制工作,每年上区财政局上报内部控制制度报告。
(2)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上半年已组织局财务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财务方面的培训4次。二是切实规范财务管理,按规定进行经费报销、差旅、公务接待配套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票据审核。
(3)部分文化活动项目补助支出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劳务费发放明确到个人,制定发放明细表,有特殊情况附注情况说明,保障经费使用真实性、完整性。二是组织局财务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2018年度政府财务报告培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报培训、资产月报培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培训等。
(4)工程项目费用支出存在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工程无开工报告,工程验收无日期,现已补齐手续。二是经审计,文化馆室内外装修改造工程,存在只有施工单位开具的收据,没有正式发票。现已根据审计事务所的审计结果,开具正式发票,109.3638万元增值税发票。三是关于没有按照《招投标法》第46条进行下浮的规定,经协商该公司已退回区财政4.03万元。四是工程变更单13号,垫付给供电局施工费0.6万元,已补正式发票。五是工程变更单第17号违反《预算法实施条例》第38条有关规定,1.8万元代购办公用品款施工单位已退回区财政,并开具正式发票。六是关于消防安装项目,目前正委托并督促有资质的安徽省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尽快对项目绘制水路图、电路图、施工图、质检报告,现已报送合肥进行质量检测,区消防大队验收后,交审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后,进行工程结算,支付相关费用。在以后的工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管理和支出。
三.进一步健全机制、确保整改落地生根见长效
我们将扎实开展巡察整改跟踪“回头看”,在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方面持续精准发力,以踏石留印的决心、更强的管党治党责任、更严的党内政治生活约束、更实的主体责任落实举措,为加快推动蚌山文化旅游事业向前发展。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
(三)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3858号1号楼20楼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52-2041812;邮箱:wtj0552@163.com。
中共蚌埠蚌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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