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2日至2019年1月2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及所属二级机构开展了集中巡察。2019年3月12日,区委巡察组对我局党组的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市、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好整改工作
一是迅速部署,立行立改。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及时成立了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制定了《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存在问题细化明确整改措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分解到人,确保把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落实责任,扎实推进。我局把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列为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全面抓实整改工作。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效果;对复杂问题,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统筹协调,综合解决;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列入规划,分期分批解决。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实行分类划分、明确时限、定期督查,一竿子插到底。
三是总结经验,注重长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我局积极把各项整改成果总结好、巩固好、发展好,研究制定科学、管用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将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全区人社事业和谐健康发展的新动力,进一步加强人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1)党组履职不全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①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修订和完善了《蚌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职责,突出党组在全局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党组领导能力;②修订了《蚌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务会议规则》,规范议事决策程序,明确议事范围,明确需集体决策事项,不得以传阅、传签、个别征求意见代替集体决策;③进一步强化民主集中制,制定了《人社局“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对“三重一大”要求事项进行细化量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
(2)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积极。
整改情况:①抓实开展中心组学习,制定了2019年度党组学习计划,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关于人才工作重要批示开展学习。2019年3月25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关于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的重要论述,4月22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②在抓好党组学习的同时,加强党员教育学习,2019年2月15日起,按照区委要求,推广使用“学习强国APP”,局属11名正式党员全部安装注册和使用“学习强国APP”,并积极参加其中的学习测试。 (3)党组对局机关党支部工作指导不够。
整改情况:①党组成员参加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安排专人指导组织生活会,保证组织质量;②加强对党务干部的业务培训,2019年5月6日,支部书记参加蚌埠市机关基层党建工作专题培训班,推动支部成员学党务、懂党务,学习组织生活会操作流程和规范化的要求。
2、党内民主生活不严实
(4)党组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①认真学习上级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规定,制定《蚌山区人社局开展民主生活会工作制度》;②2019年2月22日,召开局党组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认真做好方案,明确主题和准备工作;会中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批评要一针见血,坚持问题导向,并在今后的民主生活会上严格把关;会后制定整改清单并逐条对照检查。
(5)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不严实。
整改情况:①修正了局机关党支部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清单中的责任人;②严格按照组织部关于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的要求进行全面部署安排,主动征求意见建议,仔细查找个人问题,认真撰写发言提纲,并请局机关党支部书记审阅把关。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而不实
(6)意识形态工作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①制定了《中共蚌埠市蚌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细化工作,落实责任;②加大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分析研判,在局党组会议中专题研究学习人社系统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增强责任意识和能力素质;③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科学研判,及时纠正思想观念存在偏差的问题,2019年以来,共计谈心谈话8人次。
(7)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①党组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研究部署,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会议文件精神,将意识形态相关内容纳入党组学习计划;②强化领导职责,明确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责任;③对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向区委进行汇报。
4、专题教育活动开展不扎实
(8)开展“讲重作”、“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活动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①继续巩固和加强“两学一做”、“讲重作”、“讲严立”等学习教育活动成果,认真组织开展新时代新担当大讨论活动,制定了《蚌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时代新担当大讨论活动工作方案》;②结合正在开展的“严强转”专项行动,严格落实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强化督导检查;③2019年4月17日,组织全局11名正式党员开展了“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专项行动知识测试,平均分达到95分。
(9)开展对照检查不认真不严格。
整改情况:①2019年4月22日,在局党组(扩大)会议上,党组书记对不认真不严格对照检查的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作深刻检讨;②对所有材料,先由局办公室初审,然后交局党组书记再审。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5、机关党支部存在党费缴纳不及时的情况
(10)该支部2018年第一、第二季度党费均延迟到下一季度上缴。
整改情况:①持续加强《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学习、宣传,明确局机关党支部组织委员按要求收缴党费;②严格按照区直机关工委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前主动上缴党费。
6、工作作风不实,深入基层不够
(11)到基层调研指导工作不够深入,下乡街调研有时浮于表面,接触干部多、接触群众少,好话听得多、意见听得少,对乡街劳动保障办工作指导不够。
整改情况:①进一步完善《区人社局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制度》,每年不定期下基层调研、指导不少于10天;②2019年3月、4月多次调研雪华乡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情况,积极协调办理,目前施徐村参保人员2888人,到龄享受待遇646人;沈圩村参保231人,到龄享受待遇167人;烟墩村到龄享受待遇183人。③2019年3月15日调研燕山乡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分别从区级协调和乡、村与高新区管委会进行沟通协调两个方面共同努力解决。
(12)向基层乡街分解目标任务“一刀切”,没有结合实际,根据各单位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整改情况:已结合基层特点和现实条件、基础,分解2019年度工作任务。
7、对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管理不到位
(13)基层乡街和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被区直部门大量抽调,有的被长期抽调不回原单位,造成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不足,工作正常运转受到影响。
整改情况: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蚌山区基层特岗人员规范管理的通知》,要求各乡街加强对劳动保障协管员的管理。
8、工资审批不严格,督促不到位
(14)工资办理督促不到位。
整改情况:制定《蚌山区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情况下工资审批处理程序》,针对我区部分工作人员的任职单位和工资关系所在单位不一致的情况,每半年统计一次,及时监督工资所在单位办理工资调动手续,做到不漏发、不错发。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9、警示教育打折扣,“四种形态”有效运用不充分
(15)用“典型案例”开展纪律教育不到位。
整改情况:①坚持每次党组会议都首先组织学习,以“陈、杨、周”、赵明伟及其市人社局韩冰、袁正东典型案例为警示深刻反思,查找风险点,防微杜渐,从小事抓起,树立规矩意识、红线意识。②对区纪委、区效能办下发的处分决定,一是全局传阅,二是在局党组会上逐个学习警示。
(16)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严。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了中共蚌山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在全区干部中广泛开展谈心谈话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蚌山组干字〔2017〕40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并做好谈话记录。
10、执行财经纪律不严
(17)报销手续不规范。
整改情况:①完善《蚌山区人社局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报账制度,严格报账经手、审批程序;②加强财务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2019年上半年已组织局财务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2018年度政府财务报告培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报培训、资产月报培训等。
(18)工程竣工验收不规范。
整改情况:①按照相关要求,工程竣工手续已由原验收人员补签(原先只有盖章,无人员签字);②在以后的工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管理。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1、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19)一是局党组没有按照要求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二是局党组没有按照要求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学习传达区委、区纪委有关党风廉政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未按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
整改情况:①制定《蚌山区人社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长效机制》;②2019年4月9日,结合人社系统实际情况,制定《蚌山区人社局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③2019年4月22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区纪委通报文件;④2019年5月17日,组织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开展廉政警示教育。
12、党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
(20)区委关于践行“四种形态”谈心谈话登记表中缺少班子成员与分管岗位人员的谈话记录。
整改情况:①修订和完善了《蚌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党组成员岗位职责;②进一步落实党组书记主体责任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做到业务工作与党的建设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③扎实开展局党组班子成员与分管岗位人员谈心谈话,2019年以来共计谈话8人次。
三、巩固整改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和区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人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
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办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3858号1号楼11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52-2046921;邮箱:bsrl2046921@126.com
中共蚌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19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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