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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谨防过度“美颜” 让景观亮化照进群众的心


2020-01-23 08:48 来源:蚌山区纪检监察网  

近期,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的通知》,要求把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纳入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内容,深化学习教育,抓好自查评估,认真整改规范,加强督促指导,从严从实抓好整治工作。

景观亮化是城市规划的一个部分,在彰显城市文化底蕴、塑造城市整体形象等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但近些年,景观亮化却开始“跑偏”,一个主要“指征”就是过度化:有把公共卫生间用灯光装点美轮美奂的“极致”案例,有东施效颦的跟风仿造,还有动辄上亿的大手笔灯光秀。这些或许在个别领导干部政绩簿上划出了“吸睛”一笔,但实际却成了劳民生财,造成国家财力和社会资源的浪费,助长弄虚作假、奢侈浪费的不良风气的“败笔”。这样的情况甚至在一些贫困地区、欠发达地区也有所发现,对当地的环境承载力和财政负担均造成不同程度的压力,必须引起警惕。

热衷通过景观亮化等“美颜”手段博“C位”的背后,既体现了错位的政绩观,也隐藏着本领荒。相对于城市管理、民生服务、扶贫攻坚这些需要有相当执政能力和政治智慧才能啃下的“硬骨头”,景观亮化要容易的多。这就造成了一些地方盯着景观亮化工程“一键美颜”的“便捷性”和“实效性”,将其作为捞取政治资本的“捷径”,把本该惠及民生的景观亮化工程扭曲成“面子工程”、“政绩工程”,以期提升治下的“灯光指数”,营造虚假繁荣。这也折射出少数领导干部对政策把握“夹生”,对实际情况了解不深入,以致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上“无计可施”的本领匮乏。

因此,“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的整治,首要的就要把握好“政绩观”这三个字,要树立为公为民的政绩观,践行新发展理念,把有限的财力物力用在发展和改善民生上,让群众获得实实在在的实惠。领导干部更要破除发展简单化的观念,主动走出“舒适区”,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民生优先,坚持实事求是,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在对本地亮化工程进行盘点梳理时,要分情况处理,必要的亮化工程可以搞,但要尊重实际、尊重群众意愿;对已建成的和正在建设的景观亮化工程,要防止在整改中一拆了事造成新的浪费。在“当下改”的基础上,结合制度“长久立”,着眼长效、立足规范,围绕动议、规划、审批、建设等方面建立健全相关机制,从源头上防止“政绩工程”、“面子工程”。

“去年元月时,花市灯如昼”。自古以来,我国就有用灯光烘托喜庆祥和气氛的传统。用好景观亮化,还原其历史内涵,促进其理性发展,把有限的资金用在亟待解决的民生所需上,才能让光真正照进群众的心里。(蚌埠市纪委监委 付静思)(来源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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