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训人员
区纪委监委机关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区委巡察机构全体人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乡(街)纪(工)委书记(监察办主任)以及部分村(社区)纪检委员(参训名额见附件1)。
四、培训内容
1、政策理论。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纪委全会部署进行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业务知识。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信访举报等业务,重点对党章、纪律处分条例、政务处分法、监督执纪规则等党内法规和宪法、监察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学习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
3、其他知识。围绕宏观形势、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知识开展学习培训,拓宽纪检监察干部视野,增强综合分析和研究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五、培训费用
1、培训的会务费、现场教学费、大巴交通费等由区纪委监委机关承担。
2、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等按照《蚌山区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标准内执行,由各单位自行承担,约3000元/人(结算以实际支出为准)。其中村(社区)纪检委员住宿费由区纪委监委机关承担。
六、有关要求
1、本委机关所有人员原则上均应参加,因工作或个人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的,需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
2、各村(社区)纪检委员参训人员由各乡街结合实际确定推荐,连同本级参训人员名单,报区纪委监委办公室。报名后原则上不得请假,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须经区纪委监委领导同意,并报区纪委监委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王雪艳 联系电话:2070877,15755235613
刘鹏 联系电话:2070580,19955290979
附件:1、村(社区)纪检委员培训名额分配表
2、参训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蚌埠市蚌山区纪委
2020年8月31日
附件1
村(社区)纪检委员培训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