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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蚌山区纪委监2021年部门预算


2021-03-11 09:38 来源:蚌山区纪检监察网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3.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4.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关于2021年单位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8.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9.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蚌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的领导下,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能。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蚌埠市蚌山区纪委监委2021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区纪委、区监委机关

行政单位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新阶段现代化首善蚌山建设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蚌山区纪委监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蚌山区纪委监委2021年收支总预算620.9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二、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蚌山区纪委监委2021年度收入预算620.9万元,其中,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0.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69.3万元,增长12%,原因主要是一方面区委巡察机构和区监委成立后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另一方面案件数量增加,导致办案经费增加。

三、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蚌山区纪委监委2021年度支出预算620.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69.3万元,增长12%,原因主要是一方面区委巡察机构和区监委成立后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另一方面案件数量增加,导致办案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安排568.4万元,占支出预算92%,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52.5万元,占支出预算8%,主要用于查办案件、巡察工作、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等项目经费支出。

四、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蚌山区纪委监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620.9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0.9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523.3万元,占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6万元,占5%;卫生健康支出20.1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44.9万元,占7%。

五、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蚌山区纪委监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20.9万元,比2020年预算拨款增加69.3万元,增长12%,原因主要是一方面区委巡察机构和区监委成立后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另一方面案件数量增加,导致办案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3.3万元,占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6万元,占5%;卫生健康支出20.1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44.9万元,占7%。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安排523.3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72.2万元,增长16%,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调入,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安排1.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3万元,增长20%,增长原因主要退休人员待遇上调导致的经费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安排30.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万元,增长7%,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导致的经费增加。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1年预算安排16.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8万元,增长13%,增长原因主要人员增加导致的经费增加。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2021年预算安排3.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2万元,增长5%,增长原因主要是原因主要人员增加导致的经费增加。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安排44.9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7.3万元,下降14%,减少原因主要是人员调出,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

六、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蚌山区纪委监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6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1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4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救济费等。

七、关于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蚌山区纪委监委2021年度安排项目支出5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52.5万元。主要包括:案件查办经费项目、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经费项目、基层党建活动经费项目、纪检监察系统建设、维护经费项目、巡查工作经费项目、职工体检费项目。

八、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蚌山区纪委监委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蚌山区纪委监委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蚌埠市蚌山区蚌山区纪委监委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20.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等,较2020年预算增加69.3万元,增长12%,增长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区委巡察机构和区监委成立后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另一方面案件数量增加,导致办案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蚌埠市蚌山区蚌山区纪委监委2021年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5万元。其中,纪检监察系统建设、维护经费8.5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蚌埠市蚌山区纪委监委部门2021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

(四)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无50万元以上涉及绩效目标的项目。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中共蚌埠市蚌山区委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蚌发[2020]6号)要求,蚌埠市蚌山区纪委监委部门2021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5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蚌埠市蚌山区纪委监委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购置费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2、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3、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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