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做到工作部署到哪里,项目推进到哪里,纪检监察工作就跟进服务到哪里,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近日,蚌埠市蚌山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在工作例会上强调。去年以来,区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压实监督责任,多措并举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突出监督职责。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持续聚焦“四个不摘”落实要求,督促12个纪(工)委、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把服务保障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主动融入、主动谋划、主动作为,加强对扶贫资金资产规范化管理的预判跟进。同时,充分发挥区纪委监委机关+乡纪工委+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机制,推行“互动式”“融入式”“机动式”监督,对监督检查中遇到的各类情况和问题整体研判、及时督办、推动解决。
紧盯政策落实。将脱贫攻坚后续政策落实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纳入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要点和常态化政治监督内容,聚焦保障农村公路、饮水工程及贫困人口就业、教育医疗等扶贫项目,制定阶段性监督清单,实行重点关注、靠前监督;围绕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重点工作,开展“嵌入式”监督,督促主管部门切实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保障机制长效运行。
保持高压态势。建立区乡两级协调联动机制,采取领导包案、区域协作等方式,对脱贫攻坚问题线索进行严查快办。将脱贫攻坚和营商环境领域纳入巡察范畴,聚焦“四个不摘”政策落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以及营商环境“一岗双责”情况开展巡察。同时,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旗帜鲜明地整治不作为、不担当、不进取、不务实、不守信等问题,全面检视、靶向纠治,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增强“一日无为、三日难安”的责任感,贯彻落实好省委“一改两为五做到”部署要求。
释放“治”的效能。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结合监督检查、执纪执法和巡视巡察发现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等方面的问题,督促推动有关方面和责任主体完善制度,破解制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
“接下来,我们将督导区属各纪检监察机构结合‘改作风办实事优环境’要求,开展基层小微权力治理,对权力清单、规章制度、运行流程、集体资产明细等内容应公开尽公开,鼓励群众参与监督,让农村‘三资’管理晒在阳光下。”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