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新春第一会”召开后,蚌山区纪检监察机关迅速行动,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主动对标对表,以贯彻省委“一改两为”为着力点,充分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持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加强政治监督,深化作风建设。提升政治站位,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把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作为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点,作为加强政治监督的着力点,在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下更大功夫,以有力有效政治监督确保各项决策部署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弘扬延安精神、红旗渠精神,涵养浩然正气,完善正向激励、容错纠错机制,更好激励干部躬身入局、挺膺负责。
压紧压实责任,推动政策落实。重点围绕惠民补贴政策、养老服务、企业减税降费政策、社会救助等民生领域,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聚焦惠企政策落实、提升服务水平、精准联系帮扶等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强化日常监督,结合责任清单,跟踪督办反馈,督促责任落实到位。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从突出表现上抓起、从责任落实上查起、从制度机制上严起,严肃查处权钱交易、商业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用实际行动和有力举措履行好监督责任。
强化纪律建设,加强协同监督。推动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把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把严的要求贯彻到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坚持正向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发挥党委(组)主体作用、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作用,提升监督质效,完善上下联动工作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