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蚌山区纪委监委2024年 部门预算 2024年2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构成 3.202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4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2.关于2024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3.关于2024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4.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5.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6.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7.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8.关于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9.关于2024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蚌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的领导下,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能。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部门预算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蚌山区纪委监委2024年度部门预算仅包括局本级预算,无其他下属单位预算。 三、202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部署和区委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纵深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蚌山加快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区”提供坚强保障。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4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蚌埠市蚌山区纪委监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蚌埠市蚌山区纪委监委2024年收支总预算627.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4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蚌埠市蚌山区纪委监委2024年收入预算627.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27.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万元。 (一)本年收入627.9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7.9万元,占100%,比2023年预算减少46.38万元,下降6.9%,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调出导致。 (二)上年结转收入0.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0万元,增长(下降)0.0%,与2023年持平。 三、关于2024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蚌埠市蚌山区纪委监委2024年支出预算627.9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46.38万元,下降6.9%,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调出导致。其中,基本支出557.9万元,占88.9%,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70万元,占11.1%,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 四、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蚌埠市蚌山区纪委监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627.9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27.9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本年财政拨款收入627.9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3.3万元,占5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万元,占11.3%;卫生健康支出21.2万元,占3.4%;住房保障支出74.3万元,占11.8%;城乡社区支出108万元,占17.2%。 五、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蚌埠市蚌山区纪委监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7.9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46.38万元,下降6.9%,主要原因:人员调出导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3.3万元,占5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万元,占11.3%;卫生健康支出21.2万元,占3.4%;住房保障支出74.3万元,占11.8%;城乡社区支出108万元,占17.2%。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353.3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77万元,下降0.5%,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调出导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3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04万元,增长1.35%,增长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导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45.3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48万元,下降5.2%,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调出导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22.7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19万元,下降5%,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调出导致。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安排17.1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59万元,下降8.5%,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调出导致。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安排4.2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16万元,下降3.7%,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调出导致。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48.8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55万元,增长7.8%,增长原因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导致。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金(项)2024年预算25.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64万元,增长11.5%,增长原因主要是提租补贴调整导致。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安排108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45.43万元,下降29.6%,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调出导致。 六、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蚌埠市蚌山区纪委监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5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9万元,公用经费58.9万元。 (一)人员经费4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 (二)公用经费5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蚌埠市蚌山区纪委监委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蚌埠市蚌山区纪委监委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4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蚌埠市蚌山区纪委监委2024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7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0万元,增长16.7%,增长原因主要是蚌山区纪检监察协作区的成立后增加的协作区工作运营经费。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70万元)。 十、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蚌埠市蚌山区纪委监委2024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支出。 十一、关于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蚌埠市蚌山区纪委监委2024年预算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6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65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蚌山区纪委监委信访举报接访场所建设使用。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协作区工作运营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蚌山区纪委监委积极推进乡街纪检监察协作区建设,实现了组织架构规范、监督触角延伸、办案实效增强的初步建设目标,有效解决了基层监督力量薄弱、“熟人社会”监督难等问题。 (2)立项依据。根据蚌山区纪委监委常委会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 (3)实施主体。蚌埠市蚌山区纪委监委。 (4)起止时间。2024年全年。 (5)项目内容。蚌山区纪委监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强化区纪委监委对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力量的统一调度和使用。实现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力量的全面整合、监督执纪整体战斗力的全面提升。 (6)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该项目预算6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 蚌埠市蚌山区纪委监委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8.9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8万元,下降3%,下降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导致。 (三)政府采购情况。 蚌埠市蚌山区纪委监委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蚌埠市蚌山区纪委监委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0;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蚌埠市蚌山区纪委监委3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预算总金额为70万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或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除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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